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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茶杯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4 稿件来源: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作者:

 

 关于进行茶杯竞争性谈判采购的通知

  

各有关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就茶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单位按本文件要求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住户调查宣传品茶杯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数量及内容:

  1.数量:约16000套

  2.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产品名称:茶杯

  产品参数及功能:

  *容量:350-450ml

  *白:采用瓷泥及釉料生产,保证产品的白度更高。

  *润:釉料配方进行改良,让釉面温润和暖。

  *透:产品高温烧制,充分瓷化,玲珑剔透。

  *易于洗涤和保持洁净。釉面光亮,细腻,使用玷污后容易冲刷。

  *热稳定性较好,经受一定温差的急热骤冷变化时不易炸裂的性能。

  *化学性质稳定,抗酸、碱、盐,经久耐用。

  *吸水率很低,不易磨花。

  *无含铅、镉等有害物质,安全卫生。

  *杯身采用高档环保工艺制作,有益人体健康,隔热防烫手,取下盖子可在微波炉内加热,耐热耐冷温度260度到-40度。

  *陶瓷杯是经过1320度高温烧制,再经过780~850度烤花而成的日用陶瓷。

  *根据本单位要求在茶杯上烧制相应的文字。

  *其他质量要求按照2017年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湖南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标准》要求验收。

  3.交货时间和要求

  正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货,包括物流运送到各使用单位的时间。

  ⑴按照指定数量分发到全省107个使用单位(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如出现产品破损、不合格等问题,货物由使用单位退回,供货商按照退回数量重新补发,补发时间可在交货时间基础上顺延10天。

  ⑵订制价格包含制作、包装、分发和运输(含因质量问题的退换)费用。

  ⑶质检: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⑷发货:货物需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或指派的下属单位验收合格后,供货商方可发至各接收单位。货物按要求分发到指定单位,具体各地分发数量由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与中标单位另行沟通。

  4.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方式及应标须知

  1.招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2.应标须知

  ⑴投标单位应认真确认本采购要求中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资质文件。

  ⑵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在11月24日前将联系方式告知我单位(联系人:劳右隆,电话:85184625,18973181191)。

  ⑶请符合资质和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在11月24日后的5个工作日里准备好标书,将标书密封并加盖公章,听候通知。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收留备查。

  ⑷凡符合资质和有意向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内部评标活动,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15楼,时间将另行通知。评标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当场启封标书,公布第一次综合报价,递交标书。我单位采购小组当众查验标书与公布报价一致性后,采购小组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书面报价。如果需要还可进行第二轮谈判、第三次报价。采购小组以最低的最终报价为中标原则,宣布供应商中标顺序。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