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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调党建微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9 稿件来源:总队机关党委作者: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关于湘调党建微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各有关服务商: 

  我单位因党建工作信息化和调查工作需要,拟建设湘调党建微信平台,特邀有相关经营资质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与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湘调党建微信平台建设。

(二)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华侨国际15楼。

(三)项目概况:为更好的宣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精神,为本系统党员教育培训管理提供方便、高效的信息平台,宣传系统各支部党群工作动态,推送重要通知,组织理论学习,开展问卷调查等,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拟筹备建设湘调党建微信平台。

平台功能如下:(1)向关注群体推送关于党建学习的相关通知、文件和学习内容。(2)推送总队党群工作的动态(可包含图片、视频功能)宣传党委支部相关工作。(2)为系统70个支部(市县队55个支部或总支,总队机关15个支部)提供宣传窗口,授权并督促各支部推送党建工作信息,便于及时掌握相关工作情况。(3)通过我要投票、专题讨论等方式建立一个系统内部交流沟通的平台,搭建一个交流的渠道。(4)开通问卷调查窗口,便于向社会开展党建、民生等方面的专项调查。

二、服务商商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近三年内有此类项目实施的成功案例;

(三)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一)报名时间:20176192017623(节假日除外,每日:15:00--17:00)

(二)报名方式: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

(三)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业绩证明等其他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机关党委

联系人:崔志芳,联系电话:0731-8518466118973181831

五、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要求中所有条款,准备好标书(密封并盖章)、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于623日上午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总队小会议室,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收留备查。

(一)标书和有效资质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微信平台建设栏目设计清单;   

3.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4.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5.网络安全、系统维护等明细;

6.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还需准备已经盖章的空白报价单2份); 

7.公司简介。 

(二)招标活动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各服务商在招标活动现场,经过资质审验合格后,当场启封标书,公布综合报价,递交标书。 

我单位采购小组当众查验标书与公布报价。 

随后,采购小组与各服务商分别进行商务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服务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结束后,采购小组从各投标服务商的平台设计、功能、价格、维护、服务、信誉、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确定中标顺序并当场公布。 

如果各投标服务商报价超出预算或方案不能满足平台建设要求,我单位将对本次招标活动做流标处理。

六、合同签订   

(一)第1中标服务商在3日内与我单位办理好采购合同的协商和签订等手续。因中标服务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采购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与第2中标服务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二)我单位在使用中发现平台运行中出现信息推送技术故障、发生网络安全问题、需要改版等其他问题等,服务商应及时解决,如未能及时解决,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服务商索赔相关损失,同时有权另行选择服务商。 

七、特别说明 

参加投标的服务商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单位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201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