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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调查总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6 稿件来源:总队办公室作者: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设计方案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对办公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诚邀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工程设计方案的投标。   

  一、 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 

  

   二、投标须知

  (一)请具备以下条件,有意投标的单位,在612日前告知我单位(联系人:蔡红宇,叶忠;电话:0731-8518463818107311618)。   

    1.具备建筑业企业、工程施工与设计二级以上资质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齐全;    

    3.具有装修、维修机关办公用房的经验。    

   (二)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本招标公告中所有内容,准备好相关资料,按要求参加本项目三个阶段的招投标活动。 

  第一阶段:613日上午930分,符合投标条件的单位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小会议室集中,提交有关资质证书、证照等资料后,对我单位机关办公楼(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4楼、15楼)、鸿富楼办公区(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276号鸿富大厦456楼)的维修改造区域进行项目现场勘测,我单位负责讲解项目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各投标单位将标书(密封并盖章)、有效资质证明文件,于623日上午9: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前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00号新世纪花苑华侨国际大厦15楼小会议室,参加我单位组织的招标活动。标书无论是否中标都将被我单位收留备查。标书和有效资质文件应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本维修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含效果图);    

  3.本维修改造项目所用建材与配套产品明细; 

  4.公司简介。   

  第三阶段:招标活动采取评标方式。 

  1.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活动现场,当场启封标书,递交标书。我单位采购小组当众查验标书并作记录; 

  2. 抽签排序,各投标单位现场讲解设计方案和用材说明;  

  3我单位采购小组将从功能性、美观性、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5个方面对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并打分; 

  4我单位采购小组向全体投标单位公布综合评定结果,宣布投标单位中标顺序,确定第1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为我单位本项目工程的最终方案。   

  三、其他    

  (一)第1中标单位应在3日内与我单位办理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合同的协商和签订等手续。因中标单位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我单位将与第2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二)我单位将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以内,按有关规定,以中标设计方案为基础,发布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在相同资质、工程投标报价金额相比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前提下,设计中标并签订正式设计合同的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中有优先权。 

  (三)我单位不支付未中标单位的设计费用及投标相关费用。 

  (四)参加投标的单位若认为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活动结束前向我单位提出。对没有及时提出不同意见,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单位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招标文件,招标活动结束后不再受理针对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投诉。   

 

  附件:湖南调查总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内容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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