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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08 稿件来源:国家统计局作者:

(一)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其规模、速度、结构、比例和效益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各类投资品价格作为生产领域价格是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投资品和取费项目价格的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及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及各部门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三)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实行季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所涉及的价格是构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实体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算价格。调查的内容包括构成当年建筑工程实体的钢材、木材、水泥、地方建筑材料、电料、化工材料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作为活劳动投入的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和各种施工机械使用价格;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投资价格。 

  

(四)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是一种非全面性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