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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06 稿件来源:作者: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是指,2015年1月1日后发生的,在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一)编造虚假统计数据;(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三)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暂无可公示的失信企业。